【招标公告】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服房工鞋、工袜采购项目
2023-07-07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工鞋、工袜采购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服房工鞋、工袜采购 项目类型:货物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交付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潜在的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自2020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工鞋或工袜供货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承诺函(承诺成交后提供不低于采购人样品质量标准的货物);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采购公告发布网址“大阳城官网网站”。 大阳城官网网站是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澄清、补充通知、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2、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3年7月18日17时30分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072027277@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缴纳采购文件费后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投标供应商报名后须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了解及确认本次项目采购货物的样品情况,一旦成交,成交人必须按照不低于采购人样品的要求进行供货,如供货产物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成交人无条件更换。更换因素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更换,且价格不再调整。 联系方式:缪经理 138629374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地点:南通滨江洲际酒店1楼行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评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在开标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供招标代理机构核验(不得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工鞋工袜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南通分行营业部 收款银行:111182222910064356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2、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 银行转账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滨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山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565555转65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 联系人:庄卫韦 联系电话:18752932069 邮箱:1072027277@qq.com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