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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制冷剂采购及充注项目
2023-07-11

项目概况

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制冷剂采购及充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大阳城官网网(网址:/),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7月 15  15 时00 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制冷剂采购及充注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谈判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拒绝以下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

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37 15 12:00,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44639294@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 15  15 时00分00秒,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 15  15 时 00 分00秒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以现金形式密封好,开标结束后,且无异议的,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2、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六十(6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供应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4、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结果将通过大阳城官网网(网址:/)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7、成交供应商在签订供需合同后,务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8、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将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恶意串通等行为的,采购人将报告相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9、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10、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通沪蔬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崇川路15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51306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15962955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杰

20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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