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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通金鳌坊10号楼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2024-03-11

1、招标条件

南通金鳌坊10号楼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南通九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南通金鳌坊10号楼

2.2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为 60万元;详情见附件;

2.3服务期限要求: 35天。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内容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家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家具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2)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家具生产厂家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质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家具的经营范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2024年 03 月 18 17时30分前,将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42611772@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征集文件与纸质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征集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2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3代理费3000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支出请综合考虑。

5.4本次招标项目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 18 17时30分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 219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星光耀大厦12楼06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 21 930分

7.2 开标地点:  南通市星光耀大厦12楼06室  

7.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大阳城官网”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九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12278508

招标代理: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光耀大厦6号楼12层1206室

人:冯工

联系方式:1535877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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